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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何謂政府失靈?其主要原因有那些?其對公共政策的制定與執行將造成何種影響?



(一)政府失靈(government failure)指政府為解決市場失靈所產生的各種問題,乃採取各式各樣的政策工具與干預行動,以補救市場失靈的缺失。但是由於政府在制度上、結構上、及運作上,具有許多先天性的缺陷,因此並無法充分達到預定的目的,而造成政府失靈的狀況。


 (二)造成政府失靈的主要原因如下:


1.直接民主所造成的問題:多數決面臨功能問題,因為沒有一種投票制度可達公平又能一致不變,也容易產生多數暴政之情況。


2.代議政府所造成的問題:民選首長及代表可能受到本身利益、時間及財務現制之影響,產生所謂「競租」之行為,於是制定不合理或不必要之政策,典型諸如滾木立法、肉捅分肥。


3.機關供給財貨所造成的問題:政府提供公共財之預算受到民意機關之控制,預算之用效率不彰,機關本身無成本觀念,導致無效率。


4.分權政府所造成的問題:政府不同部門間,如立法、司法、行政部門間,及中央與地方政府間均有分權設計,這些可能造成政府無效率。


(三)綜合言之,政策工具介入市場運作以解決市場失靈之問題,惟因政府也會面臨種種困境而形成政府失靈之情形,甚至造成更多的公共問題,例如「肉桶立法」,亦即於立法時,議員藉由法案或預算之研議或審查,挾帶著對選區利益好處之法條,但對整體社會卻未能帶來利益;另一種是「滾木立法」,亦即國會議員在進行法案投票時,彼此交換利益的現象。此種兩難困局,晚近學者也提出「第三部門」(NPO)以為因應,不失為一種新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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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ppyra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