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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表示,因景氣復甦,事業單位如要求勞工延時工作及休假日出勤,仍應確實遵守勞動基準法規定,除應依法給付延時工資(加班費)外,並應避免超時工作,以免影響勞工之健康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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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委會表示,勞工保險為社會安全制度的重要基石,健全勞保財務,政府責無旁貸,一定會重視及解決勞保財務問題。又目前已積極監控保險財務狀況,截至101年8月底止,基金餘額5,202億元,財務流量均屬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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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時報【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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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於101年8月9日上午召開第25次會議,經通盤考量當前經濟及社會情勢,每月基本工資以反映去年的消費者物價指數上升率(CPI)為原則,建議由18,780元調整至19,047元,調幅為1.42%。另為強化保障時薪工作者權益,每小時基本工資建議分二階段調整至115元:第一階階段自102年1月1日起調為109元;若國內外經濟情勢無重大變化,第二階段自103年1月1日起至少調整為115元。全案將由勞委會陳報行政院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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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敲定八月二日召開,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天說明官方基本工資調整方向,原則是時薪大漲、月薪微調,目標時薪將從目前一○三元調漲到一一五元、調幅達十一.六%,月薪則從目前一八七八○元調整到目標一萬九千元以上。

勞方氣︰月薪至少兩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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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酬日在台灣是一個新的概念,主要為喚起兩性同酬之公共意識。本會特別在今(101)年婦女節前夕,首次公布3月5日為我國之同酬日(Equal Pay Day),並期許各界共同為縮小兩性薪資差距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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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喚起兩性同酬之公共意識,勞委會特別在婦女節前夕,首次公布3月5日為我國今年之同酬日,並期許各界共同為縮小兩性薪資差距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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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101年度之勞動節,去年此刻,新勞動三法經行政院公布施行,迄今滿一年。勞委會於新勞動三法實行滿週年時刻,表揚去(100)年度簽訂團體協約之勞資雙方,並檢視勞動三法施行一年來,執行情形及成果,提出未來施政方向,期持續朝向建立「成熟有秩序,合作又競爭」的勞資關係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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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女性勞動參與率逐年提升,營造女性勞工身心健康之友善工作環境已成為當前迫切的課題,勞委會繼實施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強化安胎休養及家庭照顧請假權益、提升職場性別平等與創業協助等女性權益保障措施後,更進一步強化職場母性健康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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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報載女性勞工無安胎假乙節,勞委會表示,為因應女性勞工懷孕期間之安胎休養需求,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業分別於99年5月及100年1月增列安胎休養請假規定,女性勞工享有安胎休養請假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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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什麼是青年就業讚計畫?大致內容為何?

(一)本計畫目的係鼓勵未就業青年強化技能、提升就業能力,以促進就業,提供初次尋職或連續失業6個月之18至29歲未就業青年訓練學習自付額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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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0年12月30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業字第1000508287號令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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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單位:福利處
聯絡電話:02-8590-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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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athanQ (nathan)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心得] 100年度高普考勞工行政增額上榜心得3()
時間: Sun Dec 18 17:41:43 2011
 
crashofu板友因尚無法發文,來信協助其轉貼心得,分享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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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將針對就安、勞資、勞政三科說明,這三科之前有提到其實我有普考的基礎之後
其實時間比重上有降低一點,但基本上和其他上榜者的感受一樣,其實這三科互為補強
政策決定立法方向 立法之後始有實施情形,政策與立法、現況為上中下游的關係
所以在就安、勞資可唸到的學說、理論,學者的思考方法與邏輯,而付諸文字上
就是我們現在的法規(當然還包括一些立法上的妥協),而且交叉聯想才能也能讓自已
多複習,例如就業市場這一章基本上三科都有出現過,但在就安的書籍上交待比較清楚
作一次整理,如果其他科有出現,就直接用這一部份的內容為準。
另外勞動三科的考古題非常重要,考前務必至少一個月配合複習練習寫考古題
 
以下除了書單之外,另外我也建議大家要準備一本勞動法的工具書
 
個人使用的是黃程貫主編的勞動法,這本書比大家常用志光那一本多了一些理論介紹
判例擇選,所以在唸立法與政策時,我會再根據書本上內容及修法的新法規增貼上去
所以這本工具書貼滿便利貼跟書籤,但是考勞工政策與立法我就直接用這本複習,
沒有特別準備心智圖筆記。
 
勞工行政與立法
書單:勞動法新論 黃越欽
      勞動法     黃程貫  空大
      個別勞動法 楊通軒  五南
      集體勞動法 楊通軒  五南
      台灣勞工季刊   勞委會
勞動法新論是依據上榜者的意見買的,主要是在第一次考試時侯看的,黃程貫那一本
是因為強者我同事(請參閱前文)他有弄到,好奇之下跟他借來看的,但因為後來我也是
是用黃程貫的那本工具書,所以重複的部份很高,所以沒有全部看完,這次考試比較主
要就是用楊通軒那兩本書(但注意其實這些書我是花了不少時間斷斷續續看完的)
楊老師的書其實比較不推薦初學者看,如果要選擇的話,我還是會推黃越欽的書看完
再來看,另外,也有上榜者建議看勞動法協會出的那本勞基法,我覺得700多頁的書
只講一個法,投報率太低,所以我就沒有看。
不過看黃越欽那本書建議黃老師提到國內法規,請把握手邊有最新版的法規去對照
因為黃老師前兩年已經仙去,所以本書不可能再版、校對,所以這本書最重要是各家
學說的建立。
另外要特別的提,就是個人覺得這次本科和97年的地特十分的類似,都是以法規實例
題為主(同樣也出解釋名詞),在9899年的考試上,其實這科題目都和勞資關係沒什
麼差別因為政策、法規都有出一些,我不曉得這是不是有符合版友猜測的典試委員三年
輪一次的說法,不過考法規涵攝與解釋真的就要靠實力去解,有唸到就算有賺到(看以
下答題參考說明)
 
答題參考
一、我國在 民國9227日 公布〈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而建立起「集體解僱保護規範」
。以此,請說明下列問題:(14)
大量解僱勞工的意義為何?
  這裡我直接背大量解僱勞工法的定義,並且說明大量解僱勞工為勞基法第11條以外
  例外非自願解僱的法令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對集體解僱保護的要點為何?
  整部大解法,我只有背第2(大量解僱的定義)、第12條禁止出國、第13條就業理由
  禁止,其他的我只有看過,雖然都有印象,但是條號引不出來,所以這邊基本我還是
  寫大量解僱前應製作解僱說明書、通報、工作權宣告,如果這裡條號有引出來,我覺得
  分數上應該可以再提高
 民國9126日 公布施行〈企業併購法〉,對於企業進行併購時員工留用的問題也做了
規範,其內容與〈勞動基準法〉規範有否差異?
這邊基本上我是寫黃越欽書中的評論,就是勞基法第20條與企業併購法第15條規定,
是採「原則終止勞動契約,例外存續」,後來還發覺企業併購法的條號引錯 = =
 
二、對於勞工之兼職工作權問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曾函釋:原則上保障勞工非上班時間
之兼職權利。惟最近金融證券業發生一勞資爭議案件,金融證券業者董事會決議修改工作
規則:限制全體員工於非上班時間之兼職。以此,請說明下列問題:(18)
〈勞動基準法〉對工作規則有何規定?
   直接寫勞基法第70條並說明
  工作規則之法律性質為何?
   這題真的就是靠黃程貫老師那本工具書,我寫了契約說、事實說、法規範說、
   集體合意說,出來發覺忘了寫二分說(其實我有點看不懂這一說所以會忘記)
  在上述案例中金融證券業者變更工作規則可否拘束不同意之勞工?
  綜合前題學說,前面寫了黃越欽老師對於工作規則與勞基法施細7關係的批評
  最後筆者自已提出認為,如未涉及勞動條件的工作規則,如工作管理措施、工作場所
  管理,不妨以企業經營角度認為是企業經營之所需,可自為訂定並依法定程度核備
  並公告,如涉及勞動條件時,則應以集體合議說為主,因為變動勞動條件即是勞動條件
  變更,據此,本案例之情形管見認為係為後者,應當經勞資協議始得變更工作規則,
  否則即不當限制員工之工作權
  我不知道我的推論正不正確,也許實務或函釋已有正確看法,但推論之前我自已認為
  我的推論都有註明清楚推論依據何在,所以才會下這個結論(因為我覺得這一題學說
  本來就很多)但就分數上來看算中上,所以內容提供給各位參考。
 
三、根據勞動統計,勞資爭議案件數自民國898,026件增至民國9830,385件,將近增
4倍。為穩定勞動關係, 民國9871日 修正公布〈勞資爭議處理法〉。以此,請說明
下列問題:(16)
勞資爭議的意義為何?
  直接寫勞資爭議處理法之定義(權利、調整事項)
〈勞資爭議處理法〉新增「爭議行為」一章。試就增訂的條文闡釋新法對勞資爭議行為
所持之政策理念為何?
  這邊我直接把勞委會之前的修法說明寫上去,就是罷工行為定義、要件、例外,還有
  第十五條-從事爭議行為應以誠實信用為原則
最高法院民國93年曾判決:「雇主因歇業為由終止勞動契約之爭議非屬於勞資爭議處理
法所定之勞資爭議,縱勞工有爭執而申請調解,雇主終止勞動契約自不受該法之限制」。
試述:此判決有否合理性?(5分)
看到這一題,我只有想到ADR的效力,所以這邊我只有約略說明(因為只有五分XD)
因為舊法時期調解並太多強制效力,最終調解成立才能視為勞動契約之一部,至多只能
計算雇主自解僱後、調解決議或法院判決勞動契約成立後雇主受領勞工勞工務遲延責任
並無相對配套(遲延部份也要再進行民事訴訟),故勞委會曾函釋有關正在進行勞資爭議
處理程序之案件,其勞動關係應視為持續存在。
四、〈就業服務法〉確立「就業促進制度」,興起臺灣就業體制(employment regime
的變革。以此,請說明下列問題:(14)
〈就業服務法〉對就業促進的規範為何?
   依〈就業服務法〉訂頒之〈就業促進實施辦法〉的要點為何?
  〈就業服務法〉的立法要旨為何?
   這題完全就是背書比賽,純法規背誦比賽,不過我只有寫出就服法的部份,
   就促因為是實施辦法,所以我只有暸解內容,所以只針對就促有提供的種類
   例如職訓津貼、工作津貼、路程補助、補助雇主僱用的等去說明,如果能引
   條號分數應該會高些。
 
 
就業安全制度
書單:就業安全與職業訓練 李允傑等 空大
      職業訓練與就業服務 詹火生等 空大
     就業安全半年刊     職訓局
 這幾本書都是靠上榜者建議所買的,其實就安這一科理論因為還在建構之中,所以
這些書看完理論之後,基本上都以職訓局的半年刊為主,加上注意職訓局的就業方案
與修法動向,所以這一科其實自已收集整理資訊要佔一半,看的東西也沒有固定
因為就業方案一直不斷推陳出新,像去年就考了去年推的黎明專案,不過,今年比
較好的就是,這一段期間勞委會沒有在推什麼就業方案XD~所以今年都沒有考
也只有去整理一些過去的資料,這應該也算是幸運的
 
答題參考
一、比較各年齡層的失業率,我國15歲到24歲青年的失業率相對偏高,請說明造成青年失
業的主要原因為何?以及說明政府對於解決青年失業問題的主要方法為何?並進一步評估
這些方法的妥適性。(16)
這一題根據問號我拆成三題,分別就他的問題回答,首先在主要原因上我寫了三項
一是經濟因素二是我國高等教育問題三是年輕勞工的就業心態部份,主要的內容都
是參考就安半年刊
實施辦法部份,針對教育部、青輔會和勞委會的方案說明,青年職場體驗計畫、大專院校
培訓計畫(3+1}…等,寫了三個至四個
第三題就是這業方案的妥適性,這邊基本綜合前述的原因,我小批評了一下政府這些方案
主要用意為訓用合一,但實則讓企業用這些資源把職場新鮮人作為知期廉價能力
對於配合就業市場調整青少年的職業技能,使青少年為就業市場所需才是根本之道
 
二、請說明就業保險法中「僱用安定」措施辦理與終止的有關規定,並據以評估該措施辦
理的可行性。(15分)
這個主要就是考新增就保法子法的規定,這一題其實我有準備,因為當時就是
 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就業保險延長失業給付實施辦法剛新增完的第一次國考
所以我覺得非常可能會考,所以我有看了一下,但就是沒背條號,所以基本內容我還是針
針對實施的要件(失業率達多少以上)、僱用安全計畫書的撰寫、僱用安全費的請領標準
、金額,可行性部份因為現在好像還沒學者寫過,所以寫該實施辦法能夠明確規範圍
雇用安全的方式、啟動條件算是完整,不過以失業率作為雇用安全標準,像現在就會有
失業率未達標準,但確有雇用安定的需要時侯,於法無據也無法啟動,算是缺點
 
這題我也覺得如果條號引出來分數應該不錯,不過對於行政規則老實說我真的
都沒背,所以也是告訴大家不要心存僥倖,我勞政第四題也是這樣。
 
三、我國目前婦女勞動力參與率為50%,而OECD國家則平均為60%。據此,請說明影響婦女
參與勞動市場的重要因素為何?又應採取那些作法來提升我國婦女勞動力參與率?(16
這一題分成兩題,第一就是婦女參與的因素,不外家庭、工作環境等,這邊我寫了四個還
五個,但全都是背勞工政策與立法空大那本書上的內容,然後稍稍說明明帶過
第二就是採取作法,首先後我先提到性別法部份,另外,在根據台灣勞工所提到的「工作
協助方案」強調讓婦女兼顧家庭與工作,在職場上營造多元性別平等的環境,能吸引更多
婦女參與勞動。
 
四、為保障勞工就業安全,企業也有其應盡的責任與義務。請從消極與積極兩方面討論企
業保障勞工就業安全的責任與義務。(14)
這一題我只能說,真是完全的突襲啊~~
沒有唸到類似的相關的,所以只能以企業社會責任去解套,在消極方面,就強調雇用安全
與解僱最後手段性等原則,在積極上面則引述雙元經濟理論,認為在企業應增強內部市場
培訓,將勞工培養成多技能勞工,並善用內部升遷、激勵達到雇用安定等
 
勞資關係
書單:勞資關係 衛民、許繼峰 前程
      勞資關係與爭議問題 衛民、許繼峰   空大
其實這兩本書內容差不多,還是有一些內容不一樣,建議可以以一本為另一本快速看過
挑不同的部份來再仔細看,不過我是第一次考看前程那一本,這次考看空大那一本
所以兩本都有看完,這一科基本上就會把他當成是其他兩科的理論補充庫,裡面有許多
學者名字、名言,建議每個領域都能熟悉,在作為申論題時非常好用
 
答題參考:
一、如果說勞資關係形貌所呈現的是雇主與勞工之間的衝突與合作,那麼,衝突與合作的
本質為何?並請分析國家或政府在這種衝突與合作中可以扮演的角色?(19)
這題我就是背書= = 如果有看書單的書應就可知道這題在書本上有,第兩個部份是國家
扮演的角色,這邊我就背國家的六種功能(這在書上,國家章節)
 
二、 今日,儘管跨國企業的經濟力量龐大,但是其內部勞資關係仍然受到企業、國家與
國際三個層次的制約,請說明這三個層次的制約工具並分析這些工具的有效性。(20)
這邊我本來想套用鄧卜勒的系統途徑,後來寫了快四分之一頁,後來愈寫愈奇怪,
掙扎一下,後來我就很大力打個大叉(隔壁還被我嚇到…),改寫寇肯、凱因、麥克基的
企業策略途徑,骨用該理論架構,肉的部分別就題中的國家、企業、國際分別來論述
國際方面不外乎國際勞動基準與國際組織、多邊經貿協議等,國家主要是為政策、立法
國家機器(行政部門)、企業部份為企業經營策略、工會策略、企業文化等
這題我實在舖成太多,影響到後面兩題作答時間,不過分數十分不錯,想必有寫到老師
想要的,所以提供給各位參考,另外也是要告訴大家,審題是很重要滴…
 
三、根據我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2011年第一季的統計資料,工會與雇主所簽訂的團體協約
只有43個,請說明過去我國集體協商不發達的原因,並據以分析201151日新的團體協
約法施行之後,我國的集體協商會因此而有前景嗎?(18)
這一題要寫原因,一定要先想後面的修法修正後集體協商是否因此有前景,這樣才會有前
後互應,也才能分析,所以原因部份我只挑本次工會法第35條、團協法第6條出的問題,
第一是我國為中小企業,有門檻組織不利、組織工會期間未有保障、工會會員保障太少
、法令完整讓勞資缺乏協商誘因,之後再將勞動三法修法重點說明,最後再針對自已覺得
的這些原因評析,如組織門檻部份仍未有改善,仍會對集體協商不利等一一說明。
 
四、現代工業國家對於職業災害勞工均設計補償制度,請說明我國職災勞工補償體系是由
那三種制度構成?(19)
這一題我是寫黃越欽老師書上的內容,但由於第二題真的花了太多時間,所以我就第一層
勞基法第59條有詳細說明,第二層勞保條例,針對互抵、年金、實績費率說明、第三層
是針對職災勞工保護法的死亡、殘廢補助、職業重建、職務再設計申請。其實第二、三層
只能快速寫條號或內容,無法細談,不過這一題也是十分簡單單純比看誰忘的少,所以
基本上有寫到分數都不錯
 
基本上這三科原則上我都寫到第6-7頁不等,而且都是寫到剩五分鐘才有辦法檢查,
個人覺得檢查還是滿重要的,因為有時侯錯字、漏字可能自已都沒有辦法發覺,
所以除了回答,我還是希望考生能預留時間在檢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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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說明:「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業經總統98年4月22日修正公布,行政院定自98年5月1日施行。未來就業安全保障更上一層樓,所有550萬名參加就業保險的受僱勞工均可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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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4月22日修正公布;98年4月24日生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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